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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中遇到未批先占等情况时怎么办?

china2年前134

  

  


  未批先占、未批先建、拆大改小、少批多占等情况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时有发生,但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土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无论是什么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原则上来讲都必须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要由国务院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而且在《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二项中还明确指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严禁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

  从以上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单位或是个人占地有着严格的规定。而且,国家为了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征收的行为,也发布、作出了一些规定、通知,比如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发布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中要求,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耕地保护也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若党员干部违规占用农村土地和违法建设,那么这就与中央的要求背道而驰,也是与民争利的典型行为,更是损害农民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典型行为。因此,这些行为破坏耕地和生态红线、侵害农村集体和国家利益,必须坚决整治,严肃查处。那么,在征地拆迁中,要是遇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现象时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01

  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举报

  农民可通过举报的方式,直接举报给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等有关部门,来阻止地方政府的违法征地拆迁。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02

  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

  如果遇到违法占地、批地、未批先占等情况,那么也可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如果问题比较严重,且构成犯罪,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03

  直接起诉

  如果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对违法占地进行依法处理的话,被征收人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直接起诉国土资源部,将地方相关部门违法占地的决定推翻。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权不仅有力而且还有效。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提醒大家,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关乎被征收人的权益,也影响着老百姓的生活,因此,在征收过程中,如果遇到未批先建、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拆分审批以及批后未依法征收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地向有关部门反映或是举报,当然,也可以采取法律措保障、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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