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事务所-律政在线

在耕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2类企业其中有一类是违法的

china2年前197

  在耕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在耕地上建设的厂房。虽然是在耕地上建设了厂房,但是属于农业生产的厂房。之前律师曾经办理过几十个类似的案子,比如说农业的养殖、种植包括一些养殖企业就比较多了,还有一些种植的企业,比如蔬菜大棚、养殖等等。

  养殖和种植的企业,有的也需要建设大棚或相关的一些附属设施,这类属于什么呢?属于农业设施用地。国土部关于设施用地的一些详细的规定中有诸多的文件,设施农业用地不违反用地管理规定。国土部对设施农业用地有详细的规定,这类用地需要备案,不是审批,只需要备案即可。蔬菜大棚、养殖种植大棚只要进行依法进行备案就属于合法用地。

  第二类是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厂房,这类一定是违法的。在耕地上建设非农业生产的厂房,这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到犯罪。这类的拆迁是没有任何补偿的。但是,这里有一个特殊的情况,我们律师曾经遇到过一个案例,该企业虽然是在耕地上建设的厂房,但是它是属于招商引资的企业,行政机关说可以在这儿建设厂房,有相关的文件。相关部门给企业发放了文件,可以在耕地上建设,这个我们也称为是拟定的合法企业。

  在拆迁征收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履行其承诺。依据国家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产权保护的意见的规定,应当予以补偿。因为对于历史的问题,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

  关于上述企业拆迁征收的一些相关的法律依据,《物权法》第42条规定,如果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征收的,应当可以征收,但是要给予必要的补偿。《土地管理法》第45条至50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0条、26条都规定了如何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对基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如何进行补偿的一些规定。

  再就是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在2006年底,2017年初做出的相关规定,详细地阐述了企业应该如何对待的一些规定。紧接着在意见作出之后,最高法也做出了多个文件详细地阐述了行政机关应当履行践诺机制,对做出的一些承诺应当予以兑现。如果是因拆迁征收的,应当予以补偿。还有很多相关的法规、规章等等一些规定。

  房屋征收,根据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律也是不同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更多的是适用《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则主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来进行。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中国律师事务所-律政在线 http://law-firm-china.com/?id=2424 转载需授权!

#中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