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事务所-律政在线

视频调解化纠纷,足不出户帮离婚(7日内离婚)

china2年前206

  

  原、被告于1999年生育一男孩,次年领证结婚。两人婚后常常因为琐事吵架,有时还动手打架。最近几年,男方的工资都不经女方手,女方对男方的经济状况一无所知,婚姻关系虽已维持20余年,但早已名存实亡。起诉前女方多次向男方提出协议离婚,希望两人好聚好散。但男方就是不同意协议离婚,故女方下定决心起诉离婚。

  女方在委托本律师之前找其他律师咨询过,甚至有律师已经免费为其拟写起诉材料。其在充分了解对比后,还是决定委托本律师。受委托后本律师第一时间为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承办法官确定后,本律师立即与法官进行沟通,将女方离婚原因、夫妻感情现状、是否还有必要维持婚姻、我方诉求等相关情况告知承办法官。承办法官在了解大致情况后,与被告进行电话沟通,详细听取了被告的陈述,很快便找到矛盾的症结所在。经过法官不厌其烦地做男方的思想工作,男方松口表示同意离婚。最终经法院及本律师沟通协调,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全部协商一致。

  考虑到原、被告均身在外省,本律师提出通过远程视频调解处理此案,为切实减轻当事人异地往返奔波之苦和节约审判资源,法院同意了本律师的请求。因此本案双方足不出户就成功离婚,且仅用时7天,顺利程度完全超出了女方的想象。当案件处理超乎想象的顺利时,当事人可能没意识到请的律师到底发挥了多少作用,但当案件不顺利时,才知道请到一名优秀的律师是多么重要。本律师认为案件处理越顺利,就说明律师的工作越出色,因为只有律师将相关事宜沟通好、协调好,各个环节才会顺畅衔接,如此才会推动案件顺利处理。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1)湘05XX民初XXX号

  原告:尹某某,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洞口县竹市镇XX村XX组。

  委托诉讼代理人:旷良勇,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欧阳某某,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洞口县竹市镇XX村XX组。

  原告尹某某与被告欧阳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尹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于1999年10月4日生育男孩欧阳XX,2001年10月18日登记结婚。双方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未能建立良好的夫妻感情,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此,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尹某某与被告欧阳某某自愿离婚;

  二、尹某某对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在洞口县竹市镇某某村某某组的房屋享有居住权,双方确认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三、本案诉讼费 150元,由尹某某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张XX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袁 X

中国律师事务所-律政在线 http://law-firm-china.com/?id=2260 转载需授权!

#中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