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2022〕184号
安徽嘉闻律师事务所:
你所提出注销丁芙蓉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注销丁芙蓉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4月18日
抄送:淮北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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