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事务所-律政在线

李庄之子李亚童律师:讲述十年前“李庄案”的故事

china2年前234

  

十年算是一个年代,也是一个时代。我坐在重庆江北机场,想象着窗外停机坪上十年前的一幕:王局长指挥着数十辆警车闪着警灯,围在飞机周围,他亲自站在飞机舷梯下面,等着一位北京律师,一位会给他“打黑英雄"的正面形象带来影响的北京律师,他把这个北京律师抓回重庆,他要通过周围记者的镜头告诉所有人:他还是那个英雄。

  

大家知道,这个故事是通过接下来的新闻报道:北京黑心律师教黑老大翻供作伪证。中青报的报导中我只记得一句话了,“一手捞钱、一手捞人"。在诉讼程序上,关于逮捕、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宣判等每个环节的记录都同时被打破:总共28天结束一审--根据我国法律,刑事案件进入侦查之前通常都需要37天,要等到开庭、宣判时间就会更久。目前在办的同样来自重庆潼南的行贿案,一年半仍未一审开庭。

  

后面的故事概括起来就是一季一审各方激烈辩论直到深夜、一季二审突然藏头诗假认罪换取再次开庭、龚刚模现身现场验伤、第二季追究漏罪最终撤诉、还有刑满出狱启动申诉的第三季,期间突然出现夜跑美领馆、重庆官场连续两任书记落马,还有太多未到披露时候的细节和内容,看起来如美剧一般的剧情,一幕幕都从我眼前走过。

  

之所以不再提是个“案子",而是个“故事",是因为现在我并不是以李庄案申诉代理人的身份在叙述,而是作为一个亲历者、见证者,记录我这十年所感。十年间有太多人陪伴、关注、支持,当然也有讽刺、谩骂和诋毁,我都报之一笑, 即便是现在因李庄案已取得既得利益者,也无需我去抱怨,他们内心的恐惧已足够大了。

  

倒是要感谢的人实在太多太多,一直也没有机会一起致谢 。最先想到的是出庭辩护的律师前辈们,第一季的高子程律师、陈有西律师和第二季的斯伟江律师、杨学林律师和刘仁文教授。是的,这个案子首创性的在第二季漏罪案开庭中,辩护席坐了三位辩护人。每位律师庭审中展现的“即战力"和知识背景,对于今天历经上百案件的我来说,仍无法望其项背。

  

母亲问高子程律师律师费的时候,他说,我要是收你的费那还是人吗?当时我们在他的车上,后面说了什么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我第一次哭了;第一次感受到最早认识陈有西律师就是通过他的文章,后来坚决委托,事后证明了这将是多么正确且幸运的一件事;第一次见斯律师是因为陈有西律师介绍,他听完大概介绍后说,现在听起来李庄可能是有罪的,但是我要进一步看案卷,第二天中午我接到电话,斯律师说“我在出差的飞机上看了案卷,我觉得你爸爸的案子有很多问题”,又过了两天,第三通电话时,斯律师说,你爸爸是无罪的。当时我就知道了,这位律师至少看了三遍案卷。杨学林律师和我祖籍在同一个县,所以就像邻家大伯,有一种与生具来的亲切感,事实证明,除了案子,他教导我最多的,就是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从事公益,去帮助更多的人。刘仁文教授接触时间较短,他亲笔签名送我书,让我知道这样的学问大家原来如此平和。

  

第二季漏罪案中除了出庭的律师,还有现在看来让每个法律人都能感受到"震撼”的律师顾问团:江平校长,张思之律师、教授、何兵教授、陈有西律师、吴革律师、许兰亭律师、李肖霖老师、张青松律师、魏汝久律师;何兵教授在包括中青报在内的所有舆论一边倒的时候,第一个在央视直播节目中表示对李庄案有异议;教授《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一文,将毫无疑问成为近代法制史上最有影响性的一篇文章,矛头直指当时重庆司法乱象。毫不夸张地说,顾问团成立后,让我开始以成为这样的“犯罪嫌疑人家属"而自豪。同时期,贵州小河涉黑案同样拥有超豪华律师团,从这个职业的角度来看,那两年,是律师业的低谷,但也是最闪亮的时刻。

  

还没说完。庭外,朱明勇律师,他和父亲一起为龚刚模涉黑案成员辩护,用龚刚模的话讲:开庭时,几十个律师中主要都是朱律师在积极辩护。他还另外专门到重庆,在父亲开庭时他和同样被限制自由的马晓军律师的岳父,一起等在法庭门口希望出庭作证;那时在北京我们也多次见面,除了对我给予安慰和鼓励之外,更是曾将写给儿子的遗书交给我。他最危险的时候,李金星律师替他给我打电话,说自己是朱律师的助理,以赠送司考资料为由约我见面,交流信息。后来知道那时的朱明勇律师正在最危险的时候,但他还是和李金星律师一起出现了。除了现在仍致力于冤假错案的一线律师之外,可能大都无法想像,这如谍战剧一般的经历,就发生在十年前。

  

李金星律师现在也成了“前律师”,但"伍雷"一直在。他署名为"伍雷”的一篇篇文章,在那个时候,就是一发发最有力的炮弹,轰击那些玩弄司法者;徐昕教授任教于西南政法,不仅在风暴的中心保持了学者的风骨,更是参与到一线案件中,近些年每年都有重大冤假错案的经他;另一位有风骨的江汉大学教授余元洲公开声明:“为了履行对自己三挺李庄行为负责的诺言,现宣布辞去江汉大学法学教授一职,以谢天下。“法律在这位颇有民国风范的教授心里,才是最崇高的信仰;

  

孙发荣律师,时任重庆律协会长,在官方报导试图借其名来误导大众时,当天便不顾压力发布声明,澄清事实;杨金柱律师,不仅网上掀起对司法不公猛烈的攻击,更是只身赴渝,面对早已安排好的围堵人群,毫无惧色,慷慨陈词;房立刚律师从陕西千里迢迢第一个赶到庭审现场,并在休庭时候抢着替我们掏钱,请几位律师和助理午餐;第二季时法庭外更是聚集数十位全国各地律师,房立刚、李金星、杨名跨、王素军等律师更是一起商议要在暗中跟随并保护被围堵的杨金柱律师。

  

网络上,陈光武律师的晨光斋和陈有西学术网成为法律人谈论的主要话题,陈光武律师一直也以家中大伯父的角色给我们出主意、想办法;另外,浦志强律师、王亚林律师、张磊律师、王甫律师、张颖律师、郝亚超律师、阮齐林教授、罗翔教授、李轩教授、陆敏教授等太多太多律师和学者表达了热切的关注和各种形式的支持,素未谋面的刘胜飞老师和他的学生,将网络上所有涉及李庄的全部信息分类打包,共拷贝给我近10G左右的资料汇总。重庆的方洪(方竹笋)先生,因对李庄案的评论惹恼了某些人,被劳教一年,遗憾的是,方先生已经离开了。

  

2011年是微博元年,也是新媒体迅速发展的一年。杨海鹏记者率先开创微博直播庭审先河的案件,就是李庄案第二季。每年记者节我都会心怀感恩,因为太多有如杨海鹏、王和岩、康少见、李蒙、罗昌平、王思璟、郑荣昌、李显峰等媒体人客观的报导,才能让这个案子在十年前就引发海内外如此巨大的关注,也给后人去还原事实留下了宝贵的入口。

  

四川的丁荣汉老师和山东郑照彦叔叔,几乎每次我们去重庆的时候他们都会陪同,丁老师当年已经退休,但每次开庭都亲自前往重庆表示支持,现在我们两家已经结成了非常要好的关系,而且丁老师的孙子、孙媳都加入了律师队伍。

  

父亲出狱那一年,我通过了司法考试。这是传承?或许吧。但有点不一样的是,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当初为什么会做刑辩律师,没有考虑,没有选择,我只是觉得这是我应该做的、而且应该做到极致的一件事。有人问我,你父亲就是因为刑事案件而被构陷,你怎么还去做?我的回答一直是:总要有人去做的。司法考试不仅让我有了做这件事的资格,也让我认识了陈少文和韩友谊两位导师。通过他们的影响,让我有了一个想法,把每一个案子,当作无法复制的艺术品去做。题外话--这也是我觉得人工智能永远无法取代诉讼律师的原因。

  

现在所谓李庄案第三季就是刑事申诉了。迟夙生律师、王誓华律师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一次次前往各级法院、最高院、最高检阅卷、交涉,至今仍奔走不已;王万琼律师、游飞翥律师通过为龚刚模申诉案做的大量工作,也给予我们很大的支持和帮助。只是第三季从父亲出狱到现在已经八年,和第一季比起来,稍微慢了一点点,但我还等得起。

  

我现在的工作单位是一个并没有过什么宣传的律师事务所,但是我却从一些最优秀的律所得到过无私的帮助。十年前的今天,深夜得知父亲被带往重庆后,康达所的付洋伯伯和邢军伯伯从第一天便开始提供全力帮助,付洋伯伯更是担心我和母亲的安全让我们住在他们家。2012年在我律师生涯一开始,就有幸加入了炜衡所,这要感谢张小炜主席的认可,还有我律师生涯的恩师--李肖霖老师手把手的教授,他让我看到,真正的大律师,更是一个真正善良的人。

  

十年来,接触的律师多了,也就有了“师遍天下名师”的野心,专业、逻辑、表达、胆识、情怀,要想对得起律师这份职业,缺一不可。除了“名师”,还有一些同龄者,徐凯、刘长、任建宇,在那个发声尚且要“三思”的时代,二十岁出头的他们,让自己置身其中去感受发生的一切,而不只是靠听说。他们现在都已成了我身边的榜样。当然,还有我的法大同学,2010年1月,最冷的冬天,在我生日的时候,收到了。上百张生日卡片,其中还有上学时并不相识的校友。这将是我一生中最珍贵的生日礼物。

  

几天前,我以申诉代理人的身份会见龚刚模,他说他理解当年那些办案人员,大家都是身不由己。理解一个人甚至原谅一个人并不难,毕竟纪念的目的不是记仇。李庄案对于我的意义超越了一切,这个案子是我律师生涯的起点,应该也会是我律师生涯的终点--帮助过很多当事人,现在我就想亲手帮他把律师证拿回来,然后呢,梦想可以开个旧书店,让律师们不忙的时候来喝杯茶,聊聊天,也算是律师群体口述历史的整理了。

  

十年对我意味着什么?照照镜子就看得出;对一个行业意味着什么?想不出什么。李庄案没,又有其他律师因莫须有的伪证罪被抓;但现在要问我对律师执业环境的看法,我还是会觉得以后越来越好。乐观?不是,而是对未来的样子更加笃信。父亲一审宣判后,我说重庆都是雾,看不清,是因为那会儿只会向外看,不会向心看。

  

至于向外看,下午的重庆机场突然有了阳光,这一雾十年,给他点时间。

  

中国律师事务所-律政在线 http://law-firm-china.com/?id=444 转载需授权!

#中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