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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害赔偿计算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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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与他人约定好事项的时候,一般都是会签订合同的,同时也会有约定违约的情形等等。那么违约损害赔偿计算的标准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违约损害赔偿计算的标准是什么

  所谓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所谓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约定应承担赔偿对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责任。二者的区别如下:

  (一)成立要件不同。违约金责任以法定或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为根据,只要存在违约行为,无论该违约行为是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对方当事人都可以主张违约金。而损害赔偿责任不仅要有违约行为存在,而且还须有另外一方当事人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事实。

  (二)责任数额的确定不同。违约金责任数额的确定具有某种任意性,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自由议定,其数额多少并不以实际损失为限。当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是赔偿性违约金,且约定的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违约实际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而赔偿责任的数额,通常是以损失大小为根据的,并且只能在违约以后确定,其数额多少必须与违反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相当。

  (三)存在范围不同。只有法律规定了强制性违约金责任或当事人在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时,违约金责任才能得到适用;否则,不能适用违约金责任,而只能主张损害赔偿。可见,违约金责任的适用范围,比损害赔偿责任狭窄得多

  

  二、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以守约方遭受的损失为限,通常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违约责任是实质性条款,因为在要约与承诺中,承诺人在承诺过程中变更了违约责任条款的,该承诺就会被认定为新要约,所以对违约责任进行变更的,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三、违约损害赔偿的特点

  (一)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

  (二)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

  (三)损害赔偿以赔偿受损方因对方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全部损害为原则。

  (四)损害赔偿具有一定任意性。

  (五)损害赔偿是最重要的的违约责任形式,并且其他任何责任形式都可以转化为损害赔偿。

  (六)损害赔偿是一种严格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违约损害赔偿计算的标准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对于违约损害一般都是需要进行计算的,同时也要进行赔偿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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