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2〕194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胡晴霞等20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专职律师执业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16人)
胡晴霞安徽时宪律师事务所
孙建霞安徽时宪律师事务所
年迎迎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吴正强安徽态观律师事务所
吴子谦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郭亚楠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张伟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
刘进东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陈晶晶安徽人杰律师事务所
汪月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
彭文革上海兰迪(合肥)律师事务所
曹思远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
方培柱安徽巢达律师事务所
花灿安徽力澜律师事务所
张金燕安徽林达律师事务所
赵诗娟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淮北市(1人)
梁作邦安徽进境律师事务所
三、安庆市(3人)
董宝宝江苏衡鼎(安庆)律师事务所
马梦颖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
钱伟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4月22日
中国律师事务所-律政在线 http://law-firm-china.com/?id=3146 转载需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