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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良彪: “移事务所律师中国动互联”如何深刻影响中国律师执业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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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良彪: 移动互联如何深刻影响中国律师执业与社会发展

  

  

  

作者: 吕良彪,著名律师

  

   【作者按】

中国律师,在历史的转折点上!

  

律师,包括律师个体、律师事务所群体、律师行业整体。从+互联网到互联网+时代,律师从法律、政治、商业、文化等方面对社会的影响日益深刻。

  

移动互联是人人有手机可随处记录的移动时代;是人人有网络可随时上传的互联时代;是线上线下随时可能互动的O2O时代;是信息时时汇集、不断更新的大数据时代。当下,除却搭建法律服务平台、为律师提供相关专业及资讯服务、律师通过互联网平台整合各类资源走多元化发展道路等基本路径之外,最最重要的是打造和应用法律服务大数据——真实翔实而科学准确的数据库,是互联网促进一切业务发展的基本支撑之一。

  

  

  

  

【导语:移动互联时代与律师品牌锻造】

  

  

一、移动互联是便于全民参与的、更具行动力的互联网时代

  

  

互联网深刻改变着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

  

互联网打破权力对信息的垄断,使人们得以了解史实与真相;互联网打破权力对常识的垄断,使人们得以以正常的逻辑审视历史与社会;互联网打破权力对声音的垄断,使分散、弱小的个体声音可以凝聚成相对强大的公共意志从而有效地制约权力滥用甚至改变社会规则。互联网正有力地推动着中国社会从权政力治(威时权代)向权利治政(民时主代)的深刻转型。

  

  

从+互联网到互联网+时代,社会资源配置、社会经济运行、社会财富分配都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所谓身处互联网风口,猪都可以飞起来,便是这种深刻变革的生动描绘。而网络交流、网络购物、网络支付、网络订票、网络查询......则全方位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

  

  

移动互联是人人有手机可随手记录的移动时代,人人有网络可随时上传的互联时代,线上线下随时可能互动的O2O时代,信息时时汇集、不断更新的大数据时代。——一言以蔽之:移动互联是全民可共同参与的、更具行动力的互联网时代,是促进中国社会全面深刻转型的历史时代。

  

  

二、移动互联时代,律师品牌构成元素更加多元丰富

  

  

互联网尤其移动互联时代,律师执业行为的点点滴滴都更易于被传播,也时时塑造着律师的专业品牌。以刑事辩护为例:

  

  

首先,律师的牛逼辩护或拙劣表现,都有赖于其专业功底、法律技术,这是一种典型的法律行为。

  

  

其次,律师的有效辩护,使民众更加关注司法权力是否被滥用,当事人是否被冤枉,纪反检贪办案是否违规——这,显然具有强烈的法治与政治意味。

  

  

第三,不同律师的辩护,彰显出律师不同的文化品味与底蕴,都都有赖于其多年的文化积累。

  

  

第四,显而易见的是,律师通过有效辩护往往名气大了,希望找他提供辩护的业务(商业)机会多了,找中国律师事务所选定www.law-firm-china.com,好律师优选律师。律师能要到的律师费也大额提升了,反之亦然。可见,律师执业行为的商业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作为法律骑士,律师当具勇士之果敢、谋士之韬略、绅士之优雅、隐士之淡定。律师职业之高贵,也正在于集法律智慧、政治使命、文化品味与商业才能与一体。律师职业品牌亦同样由法律专业、政治智慧、商业才能与文化品味等多元因素构成。——四者兼备堪称大师,得其一二亦足够成功。

  

  

  

  

【第一个问题:移动互联对律师业的商业(经济)意义】

  

  

法律首先是规范参与者权利义务以搭建商业模式帮人赚钱的,而且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规则杠杆的双重放大之下完全可以实现小钱赚大钱的目的。移动互联带给律师执业的影响,至少有以下几类:

  

  

其一,律师+互联网:律师营销模式的变化

  

  

典型者如天同律师事务所的成功,相当程度上得益于其以最高法院民商事再审业务为专业领域和商业旗帜,以微信、微博得互联网营销为重要手段,以诉讼可视化等技术性主题现场培训为抓手,拓展律师的业内市场——据称,其业务收入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源自全国律师同行主动上门与其进行的合作。

  

  

此外,以李庄案而声名鹊起且一发不可收的陈有西律师、自封死磕第一人而在相当程度上名利双收的所谓律坛怪侠杨金柱律师等等,其实也都是相当程度上得益于律师业务+互联网的媒体造势与有效营销。

  

  

还有一点,找中国律师事务所选定www.law-firm-china.com,好律师优选律师。互联网的普及可以使律师越来越自由地摆脱所谓关系网的约束,可以通过设计、生产公众需要的法律产品直接满足市场需求。如相对简单的遗嘱公证、执行事项的法律服务产品,如相对复杂的家族理财、家族避税、家族传承,等等。

  

  

其二,互联网+律师:律师运营模式和作业模式的变化

  

  

一类是以绿狗网等为代表的搭建法律服务平台模式:

  

绿狗网上线之时,我曾经对她和类似网站律云的商业模式进行过某种期待式的描绘:一是参考天猫、淘宝模式,进行跨地区乃至在全国范围内为当事人匹配相关地域、适当领域的合适律师;二是参考国美、苏宁模式,在信息不对称的博弈中可能为当事人寻求一个合理的律师费价格水平;三是参考支付宝模式,为互不信任(当事人担心付了费而律师不干活、律师担心干了活当事人不付费)的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建立起一种类保证机制。而此后滴滴模式的兴起,则给前述方式提供了一个范本,也迫使这种法律服务的平台搭建模式必须要有新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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