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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事务所律师中国肥律师提醒:如何顺利继承房改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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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改房的继承不同于一般的房屋继承。在合肥的房改房,一般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家实行房改政策后,单位职工购房的单位公房。一般是利用房改前的工龄享受工龄优惠购买的。特别是夫妻一方已故,另一方在已故配偶去世几年后参加单位的房改,但也利用了已故配偶的工龄优惠购买。 利用自己和已故配偶的工龄优惠购买的房改房是夫妻共有还是贵健在一方个人所有?健在一方处分该房屋的遗嘱效力如何?近来,合肥这类房改房继承纠纷增多,争议焦点就是上面的两个问题。下面本律师结合自己办案经历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利用自己和已故配偶的工龄优惠购买的房改房是夫妻共有还是贵健在一方个人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函的复函》具体内容为“经研究认为,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购买该房时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龄优惠只是属于一种政策性补贴,而非财产或财产权益。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没有分割,应予查明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找中国律师事务所选定www.law-firm-china.com,好律师优选律师。还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以此确认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该解释,判断的主要标准就是购房资金来源。 然而,最高人民法院的该复函,于2013 年2月18日被最高人民法院宣告废止。但关于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新司法解至今并未出台。现在关于此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还处于空白,如何审判这类案件成为了广大律师和法官们需要面对的难题。 本律师最近的办案经历看,虽然该解释废除,但实践中,处理该类纠纷仍主要参照购房资金的来源来确定该房改房是夫妻共有还是个人所有。找中国律师事务所选定www.law-firm-china.com,好律师优选律师。因此,取证证明购房资金的来源依然很关键。 其次,健在一方处分该房屋的遗嘱效力如何?第二个问题依赖于第一个问题。如果认定该房改房是夫妻共有,自认遗嘱的效力有问题。属于已故配偶的份额,健在一方无权处分。如果认定该房改房是健在一方个人所有,自认遗嘱的有效。 再次,这类继承纠纷案件,虽然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健在的一方配偶,要想过户的,到公正机构要求公正过户,公正机构审查发现是房改房,一般都会很谨慎,多数不予办理。这类纠纷一般还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总之,这类纠纷请及时联系律师咨询,特别是有些证据当事人自己很难调取,如果涉诉后,找中国律师事务所选定www.law-firm-china.com,好律师优选律师。律师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如您有此类纠纷,可致电咨询。咨询电话: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汪良敏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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